申请卢森堡签证是需要提前预约的,在约好的时间按时到签证中心录指纹申请签证,但是如果您时间不允许可以选择非工作时间。
如果您没有办理快递服务,就需要在工作时间到签证中心取回护照,如果说您时间不允许,您也可以下班或者其他时间取回护照,但是需要购买延长护照领取时间服务,收费89元。
卢森堡签证申请中心只有2个,分别是上海签证中心和北京签证中心,如果您有其他疑问可以通过电话或者邮箱方式联系。
卢森堡签证申请表签字必须是本人手写签字,也就是说需要打印出来签字,而且要求笔迹与护照首页的签字一致,因此签证申请表不可由他人代签字,一旦发现可能会要求重新提供!
卢森堡签证按照户籍地划分领区,但是如果能够提供异地的居住证明可予跨领区申请。
卢森堡签证根据停留时间分为短期签证和长期签证,短期签证停留期不超过90天,而长期签证则为停留期超过90天的签证。
北京大使馆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9点到下午6点,上海领事馆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点30至11点30.
根据卢森堡大使馆的规定,成功出入境后,需要办理销签,若不销签可能会影响下次签证办理,也可能会被注销或者留下不良记录,影响今后签证结果。
卢森堡大使馆只设立了北京和上海两个使领馆,并未设立签证中心,申请者可以直接前往使馆递交材料,且使馆划分了两个领区,需要按照自己所属领区进行递交。
办理卢森堡签证时,使馆会根据提供的行程单及保险单等材料签发具体的有效期和停留期,也就是申请者指定了多长时间的行程,购买了多少天的保险,就有可能签发多长的停留期。
卢森堡旅游签证需要提供基本的有效材料、英文版在职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六个月的银行对账单、行程单、保险单、酒店预订单及往返机票预订单。
卢森堡虽然没有开放签证中心,但还是需要录入指纹申请者要亲自到驻华使馆申请,如果你是上海、安徽、江苏、浙江、福建的人需要在卢森堡驻上海领事馆办理签证。
来自第三国的非中国护照持有人,在持有有效中国居留许可(有效期不少于6个月)的条件下,也可通过卢森堡驻华大使馆/外交机构之一递交签证申请。
卢森堡虽是申根国家,但驻华使馆并没有对外开放签证中心,想要办理出国签证只能自己准备好相关材料递交使馆。
卢森堡驻华使馆有自己的签证审核时间,申请者办理签证时只能按照使馆开放时间递交卢森堡签证材料,如使馆放假则无法办理有效签证。